案例一
德宏州人民医院原院长李宗禹违规干预和插手医疗设备招标采购。李宗禹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安排医疗设备科按其定制的招标标准分包医疗设备采购项目,在确定设备参数和意向厂家后索要详细信息,在招标公告前,将拟采购设备参数泄露给医疗设备商,帮助他人在参与投标中获得竞争优势并中标,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严重破坏市场经济活动正常秩序。李宗禹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4年1月18日,李宗禹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取消退休待遇。
案例二
怀化市政协原党组书记、主席印宇鹰干预和插手医疗设备采购项目。2015年至2023年,印宇鹰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向某医院负责人打招呼,由医院限定竞标门槛、提前告知某私营企业主采购品牌信息,为其承揽某医院医药配送项目、大孔径CT设备采购项目等提供帮助,收受其所送巨额财物。印宇鹰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已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三湘风纪
编辑:杨晶晶、贺小丹
初审:赵 岩、池 源
再审:龙一鸣、胡 媛
终审:包文德、张媛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