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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前敲警钟!关于六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 精神典型案例的通报

2019-02-02 10:29:19  浏览次数:7540  字体大小:A+ A-

 

2019年春节将至,为进一步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驰而不息纠正“四风”,持续释放越往后对“四风”问题盯得越紧、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现将各地近期查处的六起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一、内蒙古未成年犯管教所党委副书记、政委郝来棣等人绕道公款旅游问题。

2016年11月13日,内蒙古未成年犯管教所党委副书记、政委郝来棣,政治处三级警长赵巍,三管区管区长王炳方,六管区管区长韩龙在4人经批准赴云南省未成年犯管教所考察学习。11月14日,考察学习结束后,郝来棣等4人租车擅自前往云南腾冲、瑞丽和大理游玩。11月19日,郝来棣等4人由昆明返回呼和浩特后,以考察学习的名义在单位报销了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7524元。2018年12月,司法厅党委分别给予郝来棣、赵巍、王炳方、韩龙在4人党内警告处分。

二、包头市辐射环境管理处辐射管理科科长王红斌公款旅游问题。

2016年9月18日,王红斌带队驾驶单位公车前往阿拉善左旗、阿拉善右旗和乌海市开展放射性源收贮工作。期间,王红斌擅自决定改变路线去额济纳胡杨林景区、中国酒泉卫星发射中心景区参观游玩,绕道行驶1000余公里,返回后违规报销过路费、汽油费、住宿费、伙食补助等共计4155元。2018年11月,包头市直属机关纪工委给予王红斌党内警告处分。

三、扎兰屯市林业局哈多河林场原场长张恒文违规收受礼品等问题。

2018年春节期间,扎兰屯市林业局哈多河林场场长张恒文违规收受他人所送1头养殖野猪、2只野兔和12只松鼠。2018年3月,扎兰屯市林业公安局对张恒文进行了行政处罚。此外,其还存在工作期间饮酒及负责的哈多河林场违规收费问题。2018年4月,扎兰屯市林业局给予张恒文留党察看两年和撤职处分。

四、锡林浩特市白音锡勒牧场党委副书记、场长田聪君违规批准购买购物卡问题。

2015年9月,经田聪君批准,白音锡勒牧场以购买“农业分场工作服”名义开具发票,从锡林浩特市维多利购物中心购买十张共计5万元的购物卡。此外田聪君还存在其他违纪行为。2018年11月,锡林郭勒盟纪委监委给予田聪君党内严重警告和政务记大过处分。

五、鄂尔多斯市鄂托克旗乌兰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原主任郝海峰套用财政资金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

2018年1月,乌兰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通过虚报16名临时聘用人员的工作量,套取财政资金31000元,其中29000元用于发放职工福利,2000元用于单位公用经费支出。2018年10月,鄂托克旗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给予郝海峰政务记过处分,并追缴了违规发放的资金。

六、阿拉善左旗公安局经侦大队大队长周双庆违规出入私人会所问题。

2018年10月,周双庆多次私自出入宁夏银川市玺豪会所进行娱乐,并办理了玺豪会所会员卡用于消费。2019年1月,阿左旗公安局党委给予周双庆党内警告处分。

以上几起违纪案例的发生,再次说明了“四风”问题的顽固性和反复性,证明纠正“四风”任重道远,必须将“严”字长期坚持下去,不断以自我革命的精神,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广大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要从以上案例中汲取教训,切实把自己摆进去自省自戒,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改进作风作为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践行对党忠诚、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具体体现,作为加强党性修养、锻炼党性心性的实际行动,不断提高自身免疫力,使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成为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循。

春节将至,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以及广大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要认真学习贯彻中办、国办和中央纪委“两节”通知及自治区两办和自治区纪委“两节”通知要求,严格遵守相关纪律规定,从自身做起,廉洁过节,坚决杜绝“节日病”。

各级党组织要坚决贯彻落实十九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和自治区十届纪委五次全会关于作风建设的部署和要求,主动担当作为,敢于斗争、善于斗争,不松劲、不停歇,以钉钉子精神,持之以恒抓好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纠正“四风”工作,坚持不懈把纠正“四风”工作向纵深推进、向基层推进,确保节日期间风清气正。各级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增强党性观念,加强自身修养和纪律、自律意识,强化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发挥好“头雁效应”。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坚守关键时间节点不放松,严格监督执纪问责,特别要聚焦在单位食堂、内部宾馆、培训中心的公款吃喝,在小区或写字楼接受“一桌餐”宴请,以各种名义套取资金用于公款吃喝送礼,通过办事处等机构安排宴请、送年货节礼、送地方特产,不吃公款吃老板等隐形变异“四风”问题。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曝光一起,持续保持惩治高压,形成强大震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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