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审计服务项目议价及资格预审公告
内蒙古自治区肿瘤医院(内蒙古医科大学附属人民医院)采用议价方式面向社会采购审计服务项目。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报名参加。
一、项目概述
1、名称与编号
项 目 名 称: 审计服务
议价文件编号: NMZL2017005
2、内容及程序
内容:为了更好的体现医院财务收支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进一步提高医院资金的使用效益,维护医院良好的经济秩序。根据医院审计服务项目采购需求,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择优选择我院审计服务入围企业。审计内容主要为基建、维修工程项目审计及其它相关项目审计。
本次议价择优选取2家企业,以评委打分先后排名顺序确定。中标企业应具备全过程工程造价审计业务的能力,且根据医院审计要求,以事后审计为主,对所需审计项目的各类报表资料、交付使用财产是否真实、完整,及交付使用条件,移交手续是否齐全、合规等内容开展审计工作。
程序:
(1)内蒙古自治区肿瘤医院网站上发布公告。
(2)报名期限内,医院资产管理部会同财务部、纪检监察审计部,对企业提供的报名资料进行审核。
(3)召开议价工作会议,从符合资格的报名单位中择优选取两家企业。
(4)议价结果在内蒙古自治区肿瘤医院网站上公示五个工作日。
(5)公示无异议后签订合同。
二、议价小组组成
由医院领导、纪检监察审计部、财务部、资产管理部及相关专家组成。
三、资格要求
1、响应企业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企业须依法设立且执业三年以上,住所地在呼和浩特市,具有工程造价乙级及以上资质,各类证件、证书齐全且内部管理制度完善的企业。
3、企业及其成员遵守法律法规和良好的职业道德,且近三年内没有被有关部门因审计质量问题予以行政处罚或禁入的记录,没有出现重大审计质量问题和不良记录。
4、企业审计人员具有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具有承担全过程工程造价审计业务的能力。出具的审核报告、结论及意见须客观公正,符合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的要求,对出具的审核报告承担法律责任。
5、企业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能够独立完成医院基建、维修工程项目审计的全部工作量,不得转包或聘请其他组织或人员参与完成,且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中标企业在接到医院审计工作任务4个小时内提出响应并接受任务,踏勘现场交通工具自备。
7、报名、资格预审时须携带以下证明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工程造价乙级及以上资质证明;
(2)法定代表人必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或授权人必须提供“法人授权书”及本人身份证等资料原件;
(3)企业从业人员名单并加盖公章;
(4)从业人员须具备本企业注册的造价师证书且提供近一年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材料。
(5)三年内无违法违规记录的声明。
注:(1)以上资格材料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1份),原件是指原发证机关所发证件,扫描件、公证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彩喷件一律不视为原件。
(2)证件原件的复印件内容须与原件一致,否则不予接收。
四、时间及地点
公告时间:2017年8月17日至2017年8月23日
资格审查时间:2017年8月17日至2017年8月23日,上午 9:00—11:00时,下午 2:30—5:00时。
议价资料接收时间:2017年8月24日至2017年8月25日,上午 9:00—11:00时,下午 2:30—5:00时。
资格审查及资料接收地点:内蒙古自治区肿瘤医院资产管理部(后勤保障楼403室)
议价评审会议时间:2017年8月28日上午9时(如有时间变动,将另行通知报名合格企业)
议价工作会议地点:内蒙古自治区肿瘤医院后勤保障楼三楼会议室
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名称:内蒙古自治区肿瘤医院
(内蒙古医科大学附属人民医院)
采购人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昭乌达路42号
联 系 人:齐 虎 联系电话:0471-3280839
五、入围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