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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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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入医院必须出示“国家电子健康码”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7-27  浏览次数:13283次

1、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卫健委疫情防控要求,即日起,凡进入医院的患者及家属(包括本院工作人员)均需出示并在扫码处扫描 “新冠肺炎防控码”(即国家电子健康码)和“鼠疫防控健康码”。具体操作如下:

2. 注册及信息申报:  进行注册和实名认证,点击“疫情防控码”,分别选择“新冠肺炎防控”和“鼠疫防控”两个选项,逐项填报个人流行病学信息,申请生成“新冠肺炎防控码”(即国家电子健康码)和“鼠疫防控健康码”。

3. 出示健康码:  在有疫情防控要求的公共场所,包括医院,进入管理区域时要按要求出示“国家电子健康码”和“鼠疫防控健康码”,并作为完成相应流调的证明。

4. 下载途径:蒙健康”APP“蒙速办”APP“健康青城”APP关注“青城医疗公众号”按要求填写个人信息获得“国家电子健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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